中国及港澳台地区出入境规定

北京、上海宠物隔离新规定(2013年)

           最近各国收紧了对于宠物入境的规定,部分国家宠物前往的难度加大,为了帮助各位宠物家长尽快了解最新的法规规程,我们特地制作了2013年宠物出入境法规更新专题,对于重点国家的宠物出入境规定进行了更新和解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6月27日审议通过,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对于宠物回国入境的管理进行了加强,对于2013年纪以后想要带宠物回国即入境的宠物家长来说,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对入境中国大陆的宠物进行分级管理:

           1、 对于来自一类的国家或地区(即非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隔离场隔离7天,其余23天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其他场所隔离。
 
           2、对于二类的国家或地区(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
 
二、携带宠物入境的种类、数量和芯片要求更加严格:
 
           1、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
 
           2、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注:关于一类和二类国家或地区的分类参考下面的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跟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统计的数据,截至今年2012年10月底,共有102个国家和地区有动物狂犬病流行(属于二类国家)。
 
  在102个有动物狂犬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中,法国、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巴西、印度尼西亚、以色列、韩国、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泰国、南非等85个国家和地区在家养动物或野生动物中发现病例,狂犬病呈多发态势或已被列为地方性流行病;中国、挪威、印度、意大利、墨西哥、巴基斯坦、越南、柬埔寨等14个国家在家养动物或野生动物中发现病例,其某一划定区域呈多发态势或已被列为地方性流行病。
 
  此外,马尔代夫、新西兰、文莱、塞浦路斯、赤道几内亚、斐济、冰岛、牙买加等29个国家和地区,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狂犬病(属于一类国家);澳大利亚、英国、埃及、德国、希腊、日本、朝鲜、马来西亚、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中国的台湾、香港、澳门等48个国家和地区史上曾发生过狂犬病病例,目前无疫情(属于一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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